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划定2011年度省管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公告的规定,北江干流曲江雷公洲、英德市清溪、英德市连江口、清远市学堂洲、清城区伦洲左、清远市伦洲右、清远市金沙洲共7个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需进行招标。目前英德市清溪可采区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报广东省水利厅备案,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对英德市清溪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英德市清溪采区。位于英德市沙口大桥下游清溪河段、白石窑枢纽库区腹部。采区长约2300m,平均宽约260m,采区面积60万m2,控制开采高程为28.4m~28.1m,控制采砂量为60万m3。
二、开采作业要求
河砂开采期限为9个月。
采砂船规定:斗链式采砂船,单斗容量0.5m3以内,限采砂船3艘 (含备用船)。
三、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有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有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作业工具,采砂船舶检验证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拟使用的采砂船舶2008年12月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以广东省水利厅登报或网站公布为准,下同),且投标报名所递交的采砂船舶证书须与拟使用的采砂船舶相一致。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 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2009年以来出具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验资证明。
(3) 报名人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4) 符合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船证明材料(以海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如租赁他人采砂船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须明确租赁期限、用途及采砂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等内容。每个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的符合要求的采砂船只的相关资料证件,且不得与其它投标人提供的重复;如有重复,以先报名并提供原件者为准。报名时提交的船舶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船舶资料相一致。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应交验原件。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袋装提交,密封袋上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注:资格预审文件为本招标公告的附件,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gzzb.gd.cn下载)。
(6)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可下载)。
(注: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办理方法详见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栏目。)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 至16 :00时。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六、资格预审
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报名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公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将通过公开摇珠选择12家入围作为正式投标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即认定为轻微不良行为,报省水利厅核实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63999
传 真: 020-38811355 地 址:广州市天润路445号九楼
招 标 人: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