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划定2010年度省管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公告的规定,北江干流英德市河坑、英德市英城、英德市大湖、清新县白鹤汛、清城区伦洲左、清城区飞水塔、清远市金沙洲、清远市伦洲右、清远市中洲、清远市中间洲共10个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需进行招标。目前北江干流清城区伦洲左可采区、清远市伦洲右可采区两个可采区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报广东省水利厅备案,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对上述两个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两个采砂区的河砂开采权设一个标段,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 清城区伦洲左采区。位于清城区伦洲岛左汊河段,清东围塘尾村对出河面。采区面积11万m2,控制采砂量为22万m3。
(2) 清远市伦洲右采区。位于清远市北江干流洲心镇河段,伦洲岛头,右汊主航道左岸,白庙船厂对面位置。采区面积45万m2,控制采砂量为95万m3。
二、开采作业要求
1、河砂开采期限为12个月。
2、开采作业可采用机械开挖或采砂船舶开采, 采砂船舶限2艘以内(射流船或自吸自运船),其中射流船采砂功率不得大于500匹(即《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中特种机械规定的技术数据不得大于367.5千瓦);自吸自运船运砂量不得大于300m3(即《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中航道载货量不得大于480吨)。
三、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有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有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作业工具,采砂船舶检验证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拟使用的采砂船舶2007年12月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以广东省水利厅登报或网站公布及清远市水务局审核为准,下同)。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 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验资证明;
(3) 报名人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4) 符合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船证明材料(以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如租赁他人采砂船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须明确租赁期限、用途及采砂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等内容。每个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全部投入的符合要求的采砂船只的相关资料证件,且不得与其它投标人提供的重复;如有重复,以先报名并提供原件者为准。报名时提交的船舶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船舶资料相一致;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应交验原件。
(5)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注: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办理方法详见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栏目。)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1 年1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 至16 :00时。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14623-6314
传 真:020-81943591 地 址:广州市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招 标 人: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2010年12月30日